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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11-03 19:38    文字:【】【】【
摘要:首页%『合景注册』%首页 原水利电力部于1963年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水处理及制氢设备篇)》,已不适应电力建设的需要。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原规范进行了修订

  首页%『合景注册』%首页原水利电力部于1963年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水处理及制氢设备篇)》,已不适应电力建设的需要。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原规范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范定名为《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现颁发实行。

  第1条 本规范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水处理和制氢设备的施工、验收及基建阶段的化学监

  第2条本规范着重规定各项设备在施工及验收工作中有关电厂化学专业方面的技术要求。凡涉及机械安装、管道施工、焊接工艺、监测仪表及程序控制装置等部分,应与相应篇的专业技术规范配合使用。

  第3条 设备本身制造质量的验收,应参照设计规定、国家(或部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条件进行。

  第4条 各项设备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和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如需修改设计

  或代用设备、材料时,必须通过一定的批准手续。并将设计变更单及修改部分的图纸、代用设备、材料的出厂证件等,附入验收签证书中。

  第5条 本规范未列入的非定型设备的施工及验收,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国外进口设备

  二、根据订货合同、发货单、零备件目录表清点设备数量,并参照有关技术文件对制造质量作外观检查。

  第7条 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应按电力工业部部颁《电力基本建设设备维护保管规

  第8条 运到施工现场已涂衬防腐层的设备,验收时必须检查防腐层的质量,如发现缺

  第9条 水处理及化学清洗药剂使用前,须通过检验确证无误。药剂的纯度应符合设计

  二、在钢筋混凝土梁柱及设备基础上的预埋件及预留孔洞,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

  第11条 水处理系统的钢筋混凝土容器及沟道,应按土建设计图纸的规定进行验收。具

  一、混凝土表面应平整,转角过渡要圆滑,符合防腐层的施工技术要求。待混凝土层自

  第12条 钢筋混凝土容器应做灌水试验。容器灌满水后,第二、三、四昼夜水位的减少

  量,不得超过总容积的0.75%(即每昼夜漏水量为0.25%,第一昼夜水位下降数不计算在内)。

  一、水处理室水源可连续供水,防腐地面及防腐沟道施工完毕,排水、排渣沟道畅道,

  三、试验室上水下水、采暖、通风、照明及各种试验台,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

  四、寒冷地区冬季启动试运前,水处理室扩建端应封闭,室内应具有可靠的防冻措施。

  第15条 澄清器(池)取样管伸入器内的管端应向下弯50~100mm。取样点的标高应符合

  第16条 滤料及承托层的物理、化学性能、级配、粒度、不均匀系数,均应符合设计要

  第17条 空气分离器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外壳垂直误差不得大于其高度的0.4%。

  第19条 支承环与基础之间应有30~40mm的间隙。支承环要求水平,其误差不应大

  第21条 澄清器上部集水槽、内筒及内简集渣管的中心线与澄清器外壳中心线的偏离误

  第22条 澄清器内部水平及垂直稳流孔板焊接应牢固。孔径与孔距应符合图纸规定,孔

  第23条 澄清器进水喷嘴的锥形部分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加工,内表面应光洁。喷嘴与套

  管应安装成水平。两个喷嘴要求相互平行,并与澄清器的锥形部分成切线条 内外筒的连接支架应焊接牢固。内筒和锥形部分的人孔应严密不漏。

  第25条 内简同层进渣孔的上下边缘应各在同一水平线上。孔的边缘要求光滑无毛刺。

  第27条 集水槽、喷嘴和反应室中心线的偏离误差,一般不应超过集水槽直径的0.5%:

  第28条 喷嘴应按设计图纸加工,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喷嘴与喉管中心线条 喉管上下滑动导杆应在喷嘴、喉管、提升器就位后再行安装,并应保证喉管上

  第31条 第一反应室、第二反应室与澄清池中心线的偏离误差,不得大于澄清池直径的

  第32条 机械搅拌装置的轴承及传动部分的安装,应参照电力工业部部颁DLJ52--81

  第33条 搅拌装置的主轴中心线与第二反应室中心线偏离误差,不应大于第二反应室直

  第35条 对虹吸辅助管管口、滤池出水口、进水分配箱堰口、进水管U形弯底部以及

  排水井堰口的标高,都必须按设计图施工,其偏差不应超过10mm。相邻进水分配箱堰口高

  第37条 焊接虹吸辅助管时,应注意管口不要伸入虹吸弯管内,而安装在虹吸弯管顶部

  第38条 作强制冲洗用的15。斜管应按设计图施工,斜管角度允许偏差±2°。斜管管

  第39条 虹吸管及其液位计、虹吸辅助管抽气管、虹吸破坏管,均应严密不漏。

  第六节 机械过滤器第42条 过滤器应安装垂直,外壳垂直误差不得超过其高度的0.25%。壳体找正后,应将支脚与垫铁点焊牢固方可进行二次灌桨。

  第43条 过滤器的配水系统、排水系统及空气分配系统的支管与母管中心线应相互垂

  第44条 泄水帽座的中心线,应与支管水平面垂直。泄水帽高度应一致,允许偏差为

  第45条 泄水帽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安装时只能用手拧紧。装料前,宜进行2~3次

  第46条过滤器如采用开孔排水支管时,应根据制造图检查孔径。孔眼应光滑无毛刺。

  第47条 离子交换膜应在清水中浸泡48h后,按制造图剪裁和打孔。交换膜的外缘尺寸

  第49条 隔板和交换膜在组装前应进行挑选和清理。组装过程中应将膜和隔板的进、出

  第50条 隔板和膜的排列顺序应正确。紧靠极室的交换膜应为特制的极膜(阳膜或惰性

  压紧时应从长边的中间螺栓开始向两侧顺序压紧,旋紧螺帽时,用力要均匀平稳。旋紧间隔

  第53条 在保管、组装和停用期间,应定期通水,保持交换膜湿润,防止脱水、发霉。

  第54条 离子交换器和除二氧化碳器应安装垂直,其外壳垂直误差不得超过其高度的

  第55条 离子交换器在装料前,应对内部的防腐层进行检查。检查标准和修补工艺,按

  第56条 交换器所用合成纤维网布应用电烙铁裁划。在制做支管网时,应采用与网套性

  第58条 人工填装树脂时,如直接由上部人孔填装,则离子交换器内必须加缓冲水垫层。

  第59条 填装树脂时,应对树脂逐桶检查,防止差错。树脂填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60条 离子交换器采用石英砂作垫层时,必须按制造厂的级配要求严格分层铺设,其

  第62条离子交换器内部装置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设计(或制造厂)图纸的规定。设计(或

  第63条离子交换器的集、排水装置(进水挡板、穹形多孔板、叠片式大水帽等)的装配

  第64条 离子交换器采用支母管式集、排水装置时,其支管的水平偏差及支管与母管中

  第65条 离子交换器的再生装置,应安装成水平。再生管的孔眼方向应与制造图相符。

  第66条 逆流再生离子交换器的压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其厚

  第67条 双层床及体内再生混床树脂的型号、粒度、比重及填装比例,必须符合设计规

  第68条 除二氧化碳器所有构件的连接处,均应接合严密。内部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69条除二氧化碳器上部进水分配装置及内部的多孔板(或格栅)应水平,其偏差不得

  第70条 除二氧化碳器内所装填料的规格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填料为瓷环,一

  般在装料前以2%~3%的稀盐酸浸泡数分钟,然后用清水洗净再行填装。填装时应避免破损。

  第72条 电磁除铁过滤器应安装垂直,其外壳的垂直误差,不得大于0.25%。

  第73条 电磁除铁器滤器的铁球填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装球时不得混入杂物。

  第75条 各种电气、热工、化学仪表的安装位置与电磁除铁过滤器本体的距离不得小于

  第80条 加氯设备、管道,均应按设计要求采用耐腐蚀材料,并确保严密不漏。氯瓶不

  第82条 转子加氯机解体后,应对旋风分离器和减压阀进行内部清洗,并按额定启闭压

  第84条 浓硫酸系统的所有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阀门、法兰等接合面的垫料必须采用

  铅质或聚四氟乙烯塑料垫片,严禁使用橡胶垫。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本规范第十章的规定进

  第85条 浓硫酸箱底座应牢固的焊在固定平台上。箱底向排污侧倾斜,具有不小于0.5%

  第87 条浓硫酸设备第一次贮酸前,应排尽设备系统内积水。酸箱贮酸后,附近应严禁

  第89条 直接安放在基础上的平底箱槽,箱底与基础间的接触一般应均匀密实。

  第91条 水位计应清晰透明,安装在便于监视的位置,并装有坚固的保护罩。严寒地区

  第93条 石灰浆搅拌器胶皮管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浮筒在最低位置时,吸水管口

  第94条 浮筒作灌水试验应严密不漏。浮筒须有足够的重量,浮筒浸入水中后浮起部分

  体的水平度、滚轮支座的轴向尺寸及滚筒轴向串动值,均应符合制造厂技术文件要求。

  第96条 传动齿轮应啮合良好。齿面应接触均匀,顶隙、侧隙均应符合图纸要求。

  第97条 石灰加料管喉部的接管座应与生水接通。位于喉部带丝扣堵头的通渣孔,只能

  第99条 石灰吊车的单轨应安装呈水平,在全行程上高低差不应大于10mm。焊接处要

  第100条 本节各条规定适用于耐腐蚀专用泵的安装及验收。一般离心泵的安装及验收

  工作,应参照电力工业部部颁DLJ 53--8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

  第101条 在解体和清理用非金属材料制作的耐腐蚀泵(以下简称非金属泵)时,应注意

  二、泵的密封水源和水封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水封压力应稍高于泵内工质的压力。

  第104条 往复泵泵体的找正,应以机身滑道、轴承座、轴外露部分或其他精加工面作

  第105条 往复泵输液系统内的安全阀应作解体检查,动作压力应按设计规定进行调整。

  第107条 工质与活塞(柱塞)直接接触的往复泵,入口应按设计图纸加装滤网。无设计

  时,一般可加装50~100目滤网。滤网有效面积不应小于入口管截面积的3倍。滤网材料应

  一、安装隔膜时,前后缸头各螺栓应均匀拧紧。隔膜装好后,不得因挤压而发生变形;

  第111条 本节各条规定适用于无油润滑空压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施工及验收。对

  于一般空压机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应参照电力工业部部颁DLJ 52--8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

  二、气缸、填料组装后,其水路部分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压力进行严密性水压试验,

  四、组装活塞前,一般应在活塞杆表面及气缸镜面上涂一层零号二硫化钼粉,并将表面

  五、采用内部冷却的活塞杆,其冷却液进、排通路应清洁畅通,管接头应严密不漏。

  第1 13条空压机的附属设备(如干燥器、储气罐、滤清器及放空罐等)就位前,应按施

  工图核对管口方位、地脚螺栓孔和基础的位置是否相等,并检查各管路是否畅通。

  第114条 承受压力的附属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作强度水压试验:制造厂无规定时,

  可按表7-1的规定进行。设备在试验压力下维持5min,然后降至额定压力,并用小锤沿焊

  第115条 无油润滑空压机的试运转,除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尚应符

  二、运转中活塞杆表面的刮油情况应良好,曲轴箱和十字头的润滑油不得带入气缸内:

  三、在逐级升压过程中,应待温度达到稳定状态、填料密封良好无卡死等现象后,方可

  第116条 塑料、玻璃钢管件粘接时,接口应打磨光洁,严格按粘接工艺施工。粘接完

  第119条 塑料、玻璃钢管及管件,应避免长期在烈日下曝晒,防止老化变质。

  第120条 管道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塑料、玻璃钢管道,应在金属卡箍和

  第121条 塑料、玻璃钢法兰连接螺栓的两端应加平垫圈,并对称旋紧,均匀用力。

  第122条 自重较大的阀门、射水器等,应单独支吊,避免管子承受过量负荷。

  第123条 数条管道并行敷设时,应先施工金属管道,其次玻璃钢管道,最后塑料管道。

  第126条 灰浆管道应用法兰连接,便于拆卸。管道的倾斜部分每隔2~3m装一对法兰,

  二、所有法兰连接应严密。在行人通道附近的浓酸管道的阀门及法兰盘处均应有保护罩

  三、法兰垫片材料应根据设计的规定选用;如设计无规定时,稀硫酸管道可采用X B350

  第128条 浓盐酸箱的排气管,应通过酸雾吸收器引向室外。排液管及溢流管的出口,

  第130条 碱液管道上的配件、阀门,只许用钢或生铁的,不得使用黄铜或铝质材料。

  第132条 内径150mm以下的塑料管,其椭圆度不得大于5%。壁厚30mm以下的塑料

  第133条 直管部分每隔30m应装Ⅱ形膨胀节。膨胀节应平直无扭曲,表面无裂纹、鼓

  第136条 在安装玻璃钢管和法兰前,应逐件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分层、薄厚不均或

  鼓泡等缺陷。对管子宜逐根作1.25倍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不得有泄漏、冒汗等缺陷。

  第137条 粘接玻璃钢管及法兰的粘接剂,应按制造厂或设计要求配制。粘接前,应根

  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及材料特性先作小型试验,待符合有关质量要求后再行施工。不得使用过

  第138条 粘接管子或法兰后,其接口胶泥应均匀光滑、高度应与管壁齐平,粘接应密

  第139条 不得直接在玻璃钢管道上钻孔装接取样管或仪表管;如必须装接时,应在法

  第140条 衬胶管道在组装前,应对所有管段及管件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可进行电火

  第142条 设备及管件的法兰接合面在组装前,应检查其是否平整,不得有径向沟槽。

  第145条 阀门在安装前,一般应作严密性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25倍工作压力,合

  第146条 衬胶阀门,应用电火花检查器检查衬胶质量。结合面应平整无外伤。衬里表

  第147条 气动阀门除手动操作灵活外,还应做工作压力下的压缩空气开闭操作试验。

  第148条 碟阀应转动灵活,安装方向应正确,无卡涩现象。与碟阀配套的重锤及浮筒

  第149条 在对设备和混凝土构筑物的防腐保护层进行施工前,应制定严格的防火、防

  一、设备本体及附属件(如接管座、仪表管、取样管以及内部附着的构件等)的焊接及钳工工作:

  第150条 对准备进行防腐的金属表面,对其上面的焊瘤、棱角凸斑和锈迹,应铲除打磨干净。采用喷砂法除锈时,使用的砂子(石英砂、金钢砂或铁砂)应具有足够的硬度并进行

  一、表面应呈均匀的金属本色,无孔洞、裂纹、铁锈、焊瘤,凹斑深度不应超过3mm;

  第153条 设备除锈清理结束后,须经有关人员检查合格,并应尽快涂刷底漆。

  一、漆料、胶料、溶剂和衬里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其规格、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55条 漆层必须完整、细密、均匀,不应有流淌、龟裂或脱落现象。涂料与底漆应

  第157条 涂漆时,每涂一层的干燥时间,应根据各种涂料的不同要求而定。前一层漆

  第158条 热固型树脂类涂料涂刷完毕,应按设计(或厂家)规定进行热处理,使其完全

  一、胶片应柔软光滑,表面平整,无孔洞、刀伤等缺陷。用火花检查器检查无漏电现象,

  三、胶片表面和断面仅允许有直径小于2mm的气泡,2~5mm直径的气泡每平方米不

  第161条 衬胶金属表面的转角、焊缝等凹凸不平处,应用衬里相同的胶料填平。

  第162条 胶浆要涂刷均匀,不应有堆积现象。除手与工具不能伸入的设备外,不得用

  第165条 根据胶料的硫化要求,硫化设备衬里时,应严格控制硫化温度和时间。升温

  应缓慢进行,不允许温度忽高忽低。硫化期间应注意疏水的排放。第166条 硫化结束前,应通压缩空气置换蒸汽,并缓慢降温。

  第167条 衬里硫化后,用小木锤敲打以判断粘结情况,并用电火花检查器检查其严密

  二、箱槽等容器的衬里,允许有20mm2以下、高度2mm以下的局部脱开处。其数量限

  三、衬里表面不允许有深度超过0.5mm以上的外伤和夹杂物;四、不承压的管件,允许有不破的凸起气泡。但每个凸起气泡面积不得大于l cm

  六、缺陷超过以上规定时,允许采用未经硫化的胶板修补,然后硫化,也可采用环氧树脂胶泥修补。但修补总面积不得超过衬里总面积的2%。

  第168条 硬聚氯乙烯加工成型温度,一般应控制在135±5℃,加温时应使工件受热均

  第169条 焊接用压缩空气不得含有油质和水分。焊枪出口风温,一般宜控制在210~

  第170条 焊条必须柔软平直,粗细均匀,无杂质及老化现象。焊接时,应根据焊件的

  第171条 焊接前应使用二氯乙烷、酒精等溶剂揩拭焊条及焊缝处,以除去表面的油脂、

  第172条 塑料制件焊接后,焊缝不得有断裂、变色、烧焦、分层、鼓泡和凸瘤等缺陷。

  第176条 施工现场环境条件:温度为20~30℃,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0%,并须防尘防

  第177条 用玻璃布贴衬时,应垂直进行,一般应先上后下,先器壁后器底,搭接宽度

  第178条 衬里表层涂料,应严格按设计配方配制。表层涂料可不加填料。一般涂刷两

  第179条 进行衬里工作中,应根据所使用的树脂、固化剂种类及施工现场条件,合理

  第180条 进行衬里工作中,每道工序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二、玻璃布应充分浸透胶料,含胶量应均匀,不得出现白点、白面、皱折,整个玻璃钢

  三、直径小于5mm的气泡,若每平方米范围内不到三个,可不作处理,否则应进行修

  第182条 各类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严密性水压试验,以检查各连接部位(焊缝、法兰或丝扣接口等)的严密性。试验压力一般为工作压力的1.25倍。试验方法及注意

  事项应参照电力工业部部颁DLJ 56--7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的有关

  第183条 承压设备容器应按设计(或制造厂)规定的压力进行水压试验。具有出厂证件

  能确证出厂前曾作水压试验并合格者,可不再作此项试验,但须参与相连管道系统严密性的

  第186条 对设备容器以及系统的灌水试验、渗油试验或水压试验,应在保温和涂漆前

  第188条 与水处理系统有关的电气、热工、化学仪表及操作盘,均应安装校正完毕,

  第193条 水处理所需滤料、交换剂及药品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数量应满足启动试

  二、通过调整试验,对负荷、加药量、排泥周期等项得出合理的控制数据及较合理的运

  四、澄清器(池)调试后,其出水品质及设备出力应达到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出水悬浮物一般不大于20mg/L。

  二、通过重力式无阀滤池的调整,应对其冲洗强度、虹吸形成时间、滤池运行周期等进

  行调整和测定。出水品质及设备出力应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出水悬浮物一

  第197条 通过机械过滤器的调整,对其运行周期、反洗强度等进行调试。出水品质及

  一、试运前对电渗析器的进口管道要彻底冲洗。被处理水的浊度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要

  第199条 对再生系统中的喷射器应进行调整试验,待抽吸量可以满足运行要求后,计

  第200条 对于处理凝结水的离子交换树脂,在使用前应进行预处理。处理锅炉补给水

  的离子交换树脂,是否需作预处理,应视树脂的质量而定。树脂预处理方法见附录三。

  第202条 试运行初期除盐设备的运行控制数据,可按设计规定或参照运行规程进行操

  第203条 树脂第一次再生时,再生剂的耗量应比正常再生剂量约大一倍左右。

  二、新机组启动试运行初期,被深度污染的凝结水应予排放。一般含铁量小于1000 μ

  四、通过对覆盖过滤器的调整,应修正铺膜和去膜的操作方式以及失效压差。调试完毕,

  二、新机组运行初期,应将污染严重的凝结水充分排放,并通过调试确定入口水含铁量

  第207条 本章适用于国产DQ型制氢设备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其一般要求也适用于其

  第208条 制氢室及其周围的防火防爆要求,应符合电力工业部部颁《电力建设安全工

  第209条 由于氢气与氧气或氢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有剧烈的爆炸性,故要求电解室严

  格地与明火或可能发生火花的电气设备、监督仪表隔离。电解室的照明设备,应采用防爆式

  第210条 对制氢系统的严密性要求很高。各种阀门必须经过仔细研磨,确保严密不漏。

  第211条 当氢氧管道并行敷设时,其相互距离应大于250mm;上下平行敷设时,氢管

  第214条 凡与电解液接触的设备和管道,严禁在内部涂刷红丹或其他防腐漆:如已涂

  二、石棉布的密度,每10cm×10cm的经线mm样品的拉力强度,经线N),纬线℃温度下灼烧减量,应不大于19%:

  第218条 电解液系统内严禁使用铜质或铝质阀门及垫圈。第二节 制氢设备的检查与安装

  第219条 设备及零件在组装前,应对它们进行详细检查,其规范及技术条件应符合设

  第221条 氧气系统的压力表,应用酒精或汽油清洗。仪表内部用水或酒精作仪表的校

  四、石棉橡胶垫和聚四氟乙烯垫,应平整无折叠痕迹。垫子不宜用拼接方法裁制。

  第224条 在组装制氢设备过程中,设备容器和各部件应清理干净,无铁锈、焊渣、油

  四、热紧时间约30~40h。热紧后弹簧片间宜有1.5~2.0mm的间隙。两主极间的四根

  第226条 电解槽热紧完,待自然冷却到50℃以下,进除盐水或凝结水做15kgf/cm

  第228条 氢、氧压力调整器内浮筒与针形阀的距离,应调整一致,当针形阀关闭时,

  第232条 送往主厂房的氢气母管,不论是架空敷设或在地沟内敷设,均应避免高低起

  一、电气设备、热工表计、照明通讯以及消防设施等应完备,并经有关专业人员检查合

  二、有关的安全规程、运行规程、药品、化验仪器、记录报表及置换用气体,应准备齐

  四、氢和氧压力调整器的水位差,应小于lOOmm水柱(lmmH20=9.8Pa)。

  八、如果需要回收氧气,则氢的压力应高于氧回收罐的压力,否则应停止回收氧气。

  第237条 锅炉整体水压试验用水,应尽量采取加有一定剂量氨和联氨的除盐水或软化

  水。当采用除盐水或软化水确有困难时,也可采用加有一定剂量氨和联氨的澄清水。第238条 化学水处理设备必须在热力系统化学清洗之前具备了制水条件,并能保证供

  给合格的清洗用水。第239条 机组启动时,给水、炉水、凝结水、水内冷发电机冷却水的加药和处理设备

  一、直流炉和100at(l at=0.098MPa)及以上的汽包炉启动前,必须进行化学清洗。

  二、100at以下的汽包炉除锈蚀严重者外,一般可不进行酸洗,而只进行碱煮炉。

  三、再热器、高、低压加热器一般不进行整体化学清洗。过热器如进行整体化学清洗,

  四、容量在200MW以上的机组,凝结水及高压给水管道一般应进行化学清洗。容量在

  200MW以下的机组,凝结水及高压给水管道是否进行化学清洗,应根据管道内壁腐蚀情况,

  第245条 化学清洗前,应根据热力系统、设备结构型式及内部腐蚀程度,制定清洗方

  二、所有阀门在安装前,应进行水压试验。已用于化学清洗的阀门,再次使用时,必须

  五、在安装清洗泵进出口管道时,应考虑热补偿措施,不使水泵承受过大的推力。

  六、闭路循环的清洗泵入口侧,应装孔径小于5mm的滤网,滤网有效流通面积不小于

  第251条 新建或扩建的过热蒸汽出口压力在60at以上的直流炉和汽包炉,在试运行期

  间,水、汽品质的控制应执行“新建机组试运行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要积极改

  二、容量在50MW以上的汽轮机带负荷并网时,过热蒸汽的二氧化硅含量应100 μ

  三、汽轮机凝结水的回收,一般应符合下列标准:溶解氧 150 ug/L

  四、锅炉点火、安全门调整和主蒸汽管吹洗期间的给水、炉水、蒸汽质量标准暂不作规

  二、长期停止运行,可采用充氮或气相缓蚀剂保护。使用的氮气纯度应大于98%,被

  第255条 油系统在组装前,应清除内壁积存的铁锈、铁屑、砂子和其他杂物。

  第256条 汽轮机油系统及油处理系统,有条件者,宜进行化学清洗,并严格按照已批

  第257条 用油设备及用油系统清洗或清扫后不能及时安装时,一般应涂一层合格的汽

  第258条 用油设备及用油系统,须经有关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注油或通油。注油或

  第261条 不同牌号的油,应有不同的专用贮罐。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混油时,应经混

  第262条 各种油类应分类保管,并远离热源及易燃品,避免日晒、雨淋,防止油质恶

  第263条 盛油的油箱、油桶应有明显的标签,注明油种、油源、油量,并备有检验合

  格证,严密加封保管。无标签和未经检验合格的油不准使用。油桶一般不得混用。

  第264条 水处理及锅炉化学清洗的废液排放时,应符合GB J4--73《工业三废排放试

  第265条 设有废液处理设施的水处理室,废液处理设施和水处理设备的调试工作应同

  第266条 电厂热力系统化学清洗废液的排放,必须严格控制电厂排水口的pH值为6~

  第269条 水处理设备和制氢设备,安装、调整试运行完毕后,可按单项工程进行验收

  (一)滤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未作规定时,可以根据滤料的化学稳定性和机械强度

  用3个三角烧杯(700~1000mL),里面分别加入500mL下列三种溶液:

  在每个烧杯中加入10g滤料(粒径0.5~lmm),保持20℃,每隔4h摇动一次,浸泡24h

  ℃浸泡4h后,冲洗至中性,沥干;再加lOOmL5%的氨氧化钠溶液,保持40℃浸泡4h后,

  用无硅水彻底冲净、沥去水分,烘干:取50g放在1000mL的塑料杯中,加无硅水500mL

  保持20℃,每4h摇动一次,浸泡24h。其水溶液中,二氧化硅的增加量,不超过20 μg/L

  (六)过滤器(池)在采用承托层结构时,其承托层粒度可采用附表2-2的规定:附表2-2

  (--)001×7强酸性苯乙烯系阳离子交换树脂的性能,应符合附表3-1的要求。

  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如仍未达到要求,可拒绝验收或由使用单位和生产厂协商处理。

  器内预处理),至出水澄清耗氧量稳定为止。然后再浸泡于5%的盐酸溶液中,经4~8h后,

  洗,直至出水与进水氯根含量相近为止。然后再浸泡于4%的氢氧化钠溶液中,经4~8h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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