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000.00万元人民币(含29,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项目总投资29,377.91万元,建设期3年。本项目拟新建厂房并购置各类生产监测软硬件设备,以进行智慧节能阀门产品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智慧节能阀门产品达产年新增产能预计将达到6万套/年。本项目拟依托公司成熟技术与生产工艺,升级现有产品种类,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树立企业技术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拓展盈利空间;另一方面,通过智能制造软件、智慧园区平台等智能软硬件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带动公司制造基础转型升级,从根本上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在当前机遇下,基于目前的技术优势和质量优势,进一步开拓高端智能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举措。
本项目总投资29,377.9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5,000.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制造2025》、工信部颁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颁布的《“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相关产业政策,制造强国的落脚点均立足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高端制造及相关产业的大力扶持。随着智能制造领域政策密集出台,我国的阀门行业向智能化方向转型已是大势所趋。智能化发展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和资源、能源消耗。同时,该行业需要具备较高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研发技术、铸造工艺、生产加工等方面人才,以及相应用于购置国外先进生产设备的资金投入,以提升产品加工精度和加工效率,从而使公司具备绿色、智能化生产等综合运营能力。
此外,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城市供气供水的服务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目前,城市供水供气输配管网中,各调压箱、调压柜地理位置分散,且仍采用人工记录、逐级汇报的方法进行数据读取,因而存在上报数据不及时,监测事故延迟等安全隐患。通过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技术,使阀门具有自适应、自调节、自诊断、远程监控等功能,取代人工操作方式,不仅可以节约相关维护成本,也可以避免人工操作可能导致的失误。因此,公司进行智慧节能类阀门相关产品生产符合阀门行业智能化的发展方向。
本项目将以构建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制造体系为目标,着力提升关键技术装备安全可控能力,集成国际先进的装备,引进各类监测管理系统、搭建智慧园区平台,实现数据采集、实时控制、全生命周期监控、报警和分析、数据库管理等多种功能,进行智慧节能阀门生产,为公司打造竞争新优势奠定坚实的基础。
阀门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包括石油天然气、化工、水利水电、冶金、制药、城镇给排水等领域,下游行业的发展带动了阀门行业的不断发展。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导,根据Research and Markets统计数据,2021年全球工业阀门市场的市场规模约730亿美元,2026年市场规模预计达到905亿美元,2021年-2026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4%。未来几年核电站和天然气管道新建和改造需求、工业设备维护需求以及全球智慧城市发展的需求将持续推动阀门市场发展。
图表 :2021-2026全球工业阀门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单位:亿美元)
从下游场景看,本项目产品可应用于天然气和水处理市场。2021年世界天然气消费量约41,67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80%;中国天然气消费量约3,69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5%。2021年全球水处理市场规模约为2,814.40亿美元,增长率约6.54%;国内水利工程、城镇给排水、污水处理和数据中心冷却系统市场规模都大幅增加。随着下游市场的扩大,必将带来应用场景设备中阀门需求的增加。
而在整个工业市场中,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工业4.0的推行与变革,工业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与之相应的工业自动化设备需求也不断增长。随着工业自动化的不断升级,工业生产对精度、效率、可靠性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也带来了阀门行业技术更新换代的趋势。同时,近年来随着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问题的日益严峻,阀门行业也开始进行整体转型,向低碳化节能方向进行探索。阀门产品技术升级、低碳化需求的不断增长将为智慧节能阀门带来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未来在产品智能化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有望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本项目将聚焦于智慧节能阀门生产线建设,借助信息化管理、计算机管理和网络技术等先进技术,以期抓住行业技术升级的市场需求,获得更多市场份额。
随着中国经济继续平稳运行,工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于高性能阀门的需求也日益增长。部分油气行业、化工行业和发电行业等工业领域对工业阀门的性能有很高的要求。过去,由于我国阀门产业的生产技术不足,在高性能阀门方面我国较多地依赖于进口国外产品。未来,随着中国工业阀门企业研发能力的增强和技术的进步,中国高性能阀门产品的国产化率将会提高。
智慧节能阀门因其加工制造工艺先进、性能指标优异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复杂工况,其市场需求增长迅速,国产化的总趋势前景向好。但相关产品生产技术难度大、产品精度要求高、质量标准严,往往需要更为现代化、自动化的生产流水线以及更先进、更高效的加工、检测、实验设备。公司现有设备条件难以满足智慧节能阀门的生产要求,影响公司阀门向高端化阀门的升级和转型。
本项目将购置更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改善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靠性、稳定性;同时,本项目将通过产品升级丰富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此外,其将提升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树立企业技术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整体核心竞争能力,拓展盈利空间,抢占高性能阀门国产化的市场先机。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政策,我国正迫切需要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型,制造业的发展方向将重点体现在提升国产化率、提高国产工业产品质量、优化产业结构以及鼓励发展智能制造。在国家相关政策的不断发布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影响下,以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已经成为各个行业下一发展阶段的重要任务。
2022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通知》,强调在管线建设改造、设备安装及分区计量系统建设中,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流量计量设备、阀门、水压水质监测设备和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逐步实现供水管网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此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还将“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列入鼓励类产业。以上政策推动了阀门产品不断向智能化、节能化发展。国家政策对于制造过程智能化以及阀门产品智能化、节能化的大力支持,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在人员储备方面,公司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建立人才引进及培养机制,不断壮大技术人才队伍和优化人才结构,保障公司拥有充足的人才储备,是公司实现持续研发及产品规模化生产的必要支撑。在技术储备方面,公司在研发和生产方面积累了多项专利和核心技术,覆盖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等领域,是产品性能提升、工艺改进及新产品开发的重要保障。公司拥有的人员团队及技术力量,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在英国、美国和香港设有全资子公司作为国际市场销售平台,在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及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品牌客户,并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在专注国际市场的同时开始逐步开拓国内市场,先后在全国建立了多个销售办事处,服务区域覆盖了除港澳台外的大部分地区,形成了集市场开拓、销售和售后服务、信息反馈“三位一体”的市场营销服务网络。因此,公司拥有的销售网络布局为本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保证。
本项目投资总额29,377.91万元,项目工程建成达产后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7.58年(包括建设期),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韵路东延长线以南、春阳路以北、华贯路以东、规划华东路以西地块。截至报告出具之日,本项目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以及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整体呈现快速增长趋势,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大宗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对公司主要原材物料的采购和成本都造成了一定压力,市场开拓、日常经营等环节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扩大,且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实施,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也随之上升。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资金需求压力,从而集中更多的资源为优势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近年来,公司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除通过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外,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之需,致使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有所上涨。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控制经营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项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有效缓解公司经营活动扩展的资金需求压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项目实施后公司主营业务的产能将得到进一步释放,为公司进一步提升自身竞争优势、强化市场地位奠定基础。本次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向市场提供更具竞争力和综合性的产品及服务,有利于提升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将得到提高,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资金实力将有效提升,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进一步壮大公司整体实力,增强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将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在建设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会因财务摊薄出现一定程度的降低,但随着项目逐步运营,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增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6号)核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6,16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963.5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全部到位,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验字(2017)第000052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2022年3月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伟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伟隆”)出资10,000万元认购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益安地风5号”)。除该笔投资外,公司不持有其他风险投资。
鉴于前述风险投资额度的使用有效期将于2023年2月11日到期,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持有且不再增加风险投资产品的议案》,为保障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伟隆继续持有现有风险投资产品,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除现有风险投资产品外,公司不再新增其他风险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继续持有现有风险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证公司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伟隆拟继续持有现有风险投资产品。除现有风险投资产品外,公司不再新增其他风险投资。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持有且不再增加风险投资产品的议案》,为保障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伟隆投资有限公司在投资期限届满后继续持有风险投资产品,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不再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其他风险投资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金融监管政策调整的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项目本身的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必要时公司将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同时公司将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也将根据自身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日常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持有风险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继续持有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保障公司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1、公司不在以下期间进行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在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我们认为公司为保证投资收益和公司股东利益,对于投资期限到期的风险投资产品继续持有、同时不再新增其他风险投资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继续持有风险投资产品同时不再新增其他风险投资的事项有利于保证公司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5、《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险投资产品到期后继续持有事项的承诺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000.00万元(含)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范庆伟,男,196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
信用状况:范庆伟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为解决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问题,以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范庆伟先生对公司发展的支持,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2、被担保的债券:公司本次拟申请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29,000.00万元(含)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名称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最终发行规模以最终发行结果为准)。
3、担保方式: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为本次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4、担保期限:担保人担保期限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之日起2年。若公司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进行回售、提前转股等),担保责任期间至公司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2年。
5、担保范围:担保人担保的担保范围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6、主债权的变更: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期间内,如经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如不加重担保人责任的,无需另行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形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范庆伟先生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高效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形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范庆伟先生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高效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019年年度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十八、补充资料”之“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二、公司基本情况之“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020年年度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十八、补充资料”之“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二、公司基本情况之“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1年年度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二、公司基本情况之“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及摘要(更新后)、《2020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及摘要(更新后)、《2021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及摘要(更新后)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的审核工作,提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2021年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7号),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子公司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原管理人员违反你公司《印鉴管理规范》使用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公章,未履行使用印章前的审批程序,导致了有关涉诉案件的发生,你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第三条、第九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你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以下简称《规定》)修订,部分现行制度与《规定》不符,且制度执行存在以下问题: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确认;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未规定公司董事长、监事会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执行和监督方面的职责;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年限与《规定》要求不一致;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的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记录的时间不一致,且相关人员未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等。上述问题违反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一是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责任意识。二是按照《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于2021年10月20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60号),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2021年半年报和近期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全资子公司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伟隆”)原管理人员违反你公司《印鉴管理规范》使用莱州伟隆公章,导致了相关当事人起诉莱州伟隆对相关个人借款承担连带责任,起诉金额1505.17万元;2021年1月,莱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莱州伟隆不承担担保责任,但对给付义务责任范围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向原告承担50%的赔偿责任。莱州伟隆公章管控不当导致了有关涉诉案件的发生,你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2.5.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7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60号)有关精神和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为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的合规意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10月14日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培训,前期已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通过邮件、微信等形式发送有关规则要求自学,后续将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规范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行为,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能力。公司也将持续安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及学习。
2、加强公司及子公司规范化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公司从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组织更新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23个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的各岗位职责。莱州伟隆已于2020年7月份辞退处理了私用公司印鉴的责任人员,改进了印鉴管理要求及落实责任人员,实施了OA系统审批流程,并于2021年10月15日修订了《印鉴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要求务必充分掌握公司制度精神,举一反三,规范公司治理。
3、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针对深交所《监管函》和青岛监管局《决定书》提出的问题,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以及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审计监督部于7月份以来组织开展了专项内审工作,针对各业务职能部门的工作重点,对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审核完善,对在内控方面存在的缺失进行查漏补缺,对已经不符合公司发展及管理需要的制度进行更新或调整,从根本上完善公司及子公司制度。
4、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内控流程,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力度。公司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信息披露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内部控制制度、审批系统、执行流程等进行全面梳理及整改,全面梳理内控风险点,通过OA办公系统建立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和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真正做到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假记载,无误导性陈述,无重大遗漏。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没有其他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建设“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项目总投资为29,377.91万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韵路东延长线以南、春阳路以北、华贯路以东、规划华东路以西地块。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本项目工程建成达产后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7.58年(包括建设期),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一)本投资建设项目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影响,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未来的经营业绩受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投产后可能存在因市场供给关系发生较大变化及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导致市场价格大幅下滑,进而导致项目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将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并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夯实公司阀门主业;有利于发挥公司规模效应优势,壮大公司综合实力;有利于提升公司行业竞争能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有利于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扩大公司技术领先优势;有利于扩大新型智慧节能阀门技术的应用,为国家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20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1-11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登记时间:2023年2月1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线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66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1”,投票简称为“伟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2日15:00。
本人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人的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